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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L&A GROUPL&A GROUP(SZ:300949)2025-07-31 11:16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