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30094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 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单项,是指单笔担保资产金额或者为某一公司累计担保金额。 本制度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担保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 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 1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