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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L&A GROUPL&A GROUP(SZ:300949)2025-07-31 11:16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奥雅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设置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 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