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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L&A GROUPL&A GROUP(SZ:300949)2025-07-31 11:17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 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1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