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机场股份(00694) - 自愿公告建议於中国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自願公告 建議於中國發行中期票據及短期融資券 本公告乃由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向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 資者自願作出。 建議於中國發行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的中期票據及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的短期融資 券 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考慮並批准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 國(「中國」)發行各自本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的中期票據(「中期票據」)及短期融資 券(「短期融資券」),有效註冊期為兩年,並將於該有效註冊期內分批次發行(「建議發 行」)。 建議發行須待股東於本公司臨時股東會(「臨時股東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批准後,方可作 實。建議發行將亦須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交易商協會」)註冊並獲其批准。 本公司建議發行的詳情如下: 發行人 : 本公司; 發行規模 : 發行中期票據及短期融資券各自的本金總額應不超過人民幣 40億元(包括人民幣40億元),最終發行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