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 德恒01G20230461-07号 4.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相关材料中引用或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引用本法律 意见的内容,但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律 师有权且有责任对引用后的相关内容进行审阅和确认。 致: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或"公司")委托,作为本次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赎回")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