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028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 規 範 海 南 鈞 達 新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下 稱「公 司」)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產 生,優 化 董 事 會 組 成,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結 構,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司 法》(下 稱「《公 司 法》」)、《上 市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管 理 辦 法》、《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證 券 法》、《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下 稱「《上 市 規 則》」)、《上 市 規 則》附 錄C1(下 稱「《企 業 管 治 守 則》」) 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管機構和證券交易所的相關監管規則等有關 法 律 法 規 以 及《海 南 鈞 達 新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下 稱「《公 司 章 程》」),公 司 特 設 立 董 事 會 提 名 委 員 會(下 稱「提 名 委 員 會」),並 制 定《海 南 鈞 達 新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提 名 委 員 會 實 施 細 則》(下 稱「本 細 則」)。 第二條 提 名 委 員 會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