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603333) -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 或"本所")接受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见证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 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中伦律师审查了以下文件: 1. 《公司章程》;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及现场参会股东资料。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中伦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 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中伦律师无法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