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准科技(68800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 应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 持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 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