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002612)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对外信息披 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 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或者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交易商协 会相关规则规定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职责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并保证制度的 有效实施。 6、 负责保管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第六条 公司对债务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