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002612)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客观、真实、准 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和原则 2 | | 第三章 |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3 | | 第四章 |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7 | | 第五章 | 附则 9 |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