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电力(301609)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山 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08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72.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695.52 万元,扣除 各类发行费用 6,850.5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844.99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5]230Z0088 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山 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电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