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0028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