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3001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四) 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 主公道。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