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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001229)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AVCiTAVCiT(SZ:001229)2025-08-04 09:45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魅视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本人减持发行人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 | --- | --- | --- | | | | 式、协议转让方式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在股份锁 | | | | 定期满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 | | |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东股份锁定及持股变动的相关规 | | | | 定,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 | | | | 份的,本人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