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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ShenliShenli(SH:603819)2025-08-04 10:16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部门。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制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 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由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本制度的第 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