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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峰(600855) -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ASCFASCF(SH:600855)2025-08-04 10:1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0=±π/λ=0=\pm\pi/\lambda 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公司应为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 开 10 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