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2025年8月制定)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 利,是否损害股东权益,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审计,或聘请独立财 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四条 公司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执行本管 理办法,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 其他资源,特别注意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