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三名。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