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688478) -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47 号国金中心一期 27、28 楼 电话:025-68515000 传真:025-68516601 邮编:210019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 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