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置副董事长1至2名。董事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 职权: 2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按照本议事规则召集和召 开,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