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00258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单位 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原因而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是指年度财务报告、业绩预报、业绩快报 和其他年报信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所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 错,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其他年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负责人,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