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3003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 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股东 会负责审议董事的年度薪酬方案。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