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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300301) - 下属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派管理制度(2025年8月)
CFLEDCFLED(SZ:300301)2025-08-04 12:3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派管理制度 目录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管理,提高子公司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 力,保证股东的法律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派人员是指:由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 长、董事、监事,及由公司选派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由公司管理 的其他高层管理人员(任免程序依据子公司章程进行)。 第四条 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为公司指定的股 权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参与子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各项管理,并按照子公司章程 规定,履行子公司董事、监事职责。 第五条 委派到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在子公司董事会领导下主持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委派人员选任方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