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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3003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CFLEDCFLED(SZ:300301)2025-08-04 12:3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章 决策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目 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审计委员会日常 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材料准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均为 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