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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6002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JHECJHEC(SH:600273)2025-08-05 09:3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嘉化 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凡有《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 的,不得担任董事。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可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