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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股份(603926) -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