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002806)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 效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现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