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地源(600665) -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TANDETANDE(SH:600665)2025-08-05 10:31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如本规则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冲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为准。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