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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601816)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规范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议事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 平,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 会的决定,接受股东会的指导和监督,在企业发挥定战略、作决 策、防风险的作用。 第三条 董事会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依照法 定程序和《公司章程》授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不断提高科学决 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四名, 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董事长和副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2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三年。任 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