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利(3003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及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 用,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 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