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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企业中国(00220)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025-08-06 09:18

Uni-President China Holdings Ltd. 統一企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之職權規定 經董事會訂立於 2007 年 11 月 23 日 組成 第一次修訂:2012 年 03 月 27 日 第二次修訂:2018 年 12 月 14 日 第三次修訂:2025 年 8 月 6 日 釋義 在此職權規定中,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下列詞彙作如下解釋: 1 (「董事會」) 指公司董事會; (「委員會」) 指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 (「公司」) 指統一企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指本公司董事; (「集團」) 指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獨立非執行董事」) 指獨立非執行董事; (「上市規則」) 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高級管理人員」) 指依據上市規則被視爲高級管理人級別的人。 權益披露及投票 5 委員會每一名成員須向委員會披露任何存在於或因委員會決定的事項而產生的個人財務利益 或潛在利益衝突。除公司章程容許的情况外,委員會成員不得就任何其本人或聯繫人(聯繫人 按上市規則所作的定義相同)擁有重大權益的委員會决議進行投票;在確定是否有足够的法定 人數出席考慮有關决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