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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688075)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08)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与效果,健全内部控制,促进公司提升管理水平,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由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 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四条 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 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