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6880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08)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 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重大信息 在公司内部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风 险事项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本制度所称"内部报告"是指当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 事项时,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进行重大信息及相关资料的 报告、备案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 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控股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