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保护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权 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 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