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0026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股东会议事程序,维护股东权益, 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特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 碍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 举行。临时股东会按《规则》《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 定的程序举行。 第四条 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股东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 益的,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