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普食品(8364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7: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836422 证券简称:润普食品 公告编号:2025-091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