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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尚环境(300536) -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恒源(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 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北京市恒源( 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 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 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经办律 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