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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WXLHWXLH(SZ:300694)2025-08-06 10:31

修订时间:2025 年 8 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员 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