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8324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5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03: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表决结果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