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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30064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