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0027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的实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国光农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了除董事以外的职务);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评;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