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002749) -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使用 效益,明确权责关系,防范舞弊风险,规范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 (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归口 管理;机器设备由生产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信息设备由 IT 部统一归口管理,未单 独成立 IT 部门的,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其他设备由实际使用部门管理。各 归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其归口管理职能,审慎评估固定资产采购和处置的必要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 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 输设备、信息设备、其他设备等。 第二章 分工与授权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并且满足 不相容职务分离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