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00274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前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