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87197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