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 行使的,公司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