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300824) -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 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其他除日常经营交易以外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行为、对外担保行 为、对外投资行为的决策按照公司相应的专门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非日常经营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