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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30082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Buydeem GroupBuydeem Group(SZ:300824)2025-08-07 10:0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深圳 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 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 司总经理。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董事会将解除其职务,并立即聘 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经理。 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