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300824)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核意见
-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杰先生、谷琛女士、黄志敏先生符合《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 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杰先生、谷琛女士、黄志敏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 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 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肖杰先生、谷琛女士、黄志敏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