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300824)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 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 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 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 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 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 ...